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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6-151網路廣告 大同7:37
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陳姓女學生於104年12月間,仍在就讀桃園市某私立高職時,搭校車返家途中,因直接將腳踩在椅子上綁鞋帶,被楊姓司機斥責進而發生口角,女學生打電話給37歲爸爸投訴,陳父隨即找來21歲邱姓、22歲蕭姓友人,守候在校車行經的路上以車攔車,並持球棒砸毀校車,桃園地院法官審結,判處這名莽父5月徒刑,邱、蕭兩男則各被判4個月。楊姓司機指控,他開車行經桃園區介壽路一段、忠孝街口時,陳父等3人開車擋在他的車前,質問「你對一個小女生講這種話會讓人害怕,開門讓她下車!」他當時不確認陳父是否真是女學生的爸爸,因此不敢亂開門讓學生下車,擔心學生萬一碰到壞人怎麼辦,對方逼他下車談判不成,從車上拿出鋁棒砸車,他駕車離去時又二度被攔下;陳父等3人全都否認,反控是楊姓司機不讓女學生下車,還企圖開車衝撞他們。法官調閱行車紀錄器,認為陳父等3人確實有以車攔人、砸車行為,審結依強制罪分別判處4到5個月不等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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